近日,厦门一名56岁女子因丈夫不忠提起离婚诉讼,并在法庭上出示了陌生女子频繁上门的监控录像。法院对此表示,这些证据由于是私自安装摄像头获取的,属于“不法取证”,因此不被采纳。根据女方陈婷的说法,她在家中安装监控以捕捉丈夫的出轨行为,称在丈夫刘海的在家期间,有陌生女性上门超过80次,部分女性与其存在不正当关系,甚至涉及金钱交易。
然而,法院认为,尽管双方为夫妻关系,刘海同样享有隐私权。陈婷在卧室设置监控属于隐私侵犯,取证方式的不合法性使得这些证据无法在法庭上被承认。陈婷表示,警方已介入调查,但案件进展缓慢。
刘海则对监控视频的真实性提出质疑,并坚称他与上门女子并无不正当关系。法院判决定论双方离婚及财产分割后,陈婷对此结果表示不满,并提起上诉,强调她在自家安装监控应不算违法。她的辩护强调记录丈夫不忠是她的需要,对监控安装的装饰性理由也是出于美观。
警方在调查中表示,已经抓获多名相关人员,但由于时间限制,是否能够对刘海采取进一步措施尚未确定。法律专家指出,私自安装监控可能构成违法,尽管可能仍然能查明事实,但在这类情况下可能无法对丈夫进行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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